宁夏农垦集团平吉堡农场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最近当地农民向半月谈记者反映,附近一家化工企业长年累月在农场堆积磷石膏渣料,对周边环境及农田造成巨大污染,附近农民的生产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但突然有一天,灾难来临,比如说天津港大爆炸,逃出灾区的市民发现,逆着他们冲入灾区的,除了消防官兵,还有记者。在过去短短几年间,中国新闻业发生了巨变。
这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却一直被人忽略。澎湃新闻记者石毅对此事件做出系列报道,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批示,中央办公厅调查组、中央巡视组明察暗访,新疆自治区书记张春贤赴卡拉麦里考察。这是记者报道维护公众利益的绝佳体现。中青报同仁凭此系列报道,获最佳深度报道奖。大爆炸令不少港口城市的居民不安,自己是不是离危险化工产品仓库也很近?《中国青年报》特派记者刘星、何林璘、卢义杰赴上海、宁波、青岛这三个中国最重要的港口,历时一个月调查发现,相当多危险源突破了与居民区之间1000米的安全红线,也就是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爆炸,有可能发生于其他大型港口
我们采取保守方式估计燃煤电厂碳排放的健康成本和气候成本,计算得出中国在海外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厂每年约造成297亿美元的社会成本(人口增加带来的健康成本加上社会冲突相关的成本),报告作者说。,并且指出西方的多边开发银行(MDBs)在扩大投资组合方面的工作似乎陷入了停滞。环评前置被取消后,就给不同部门并行办理手续提供了空间,形成了并联的方式。
换句话说,如果环评审批没有通过,那么其他报告审批也办不下来。其实脉络很清晰,这是国务院精简机构、简政放权下的规定动作。不过,这个消息可能并没有引起很多人关注,整个修法过程都是静悄悄的。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口气修改了6部法律,其中就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评法)。
这次环评法的修改虽然取消了环评的前置条件,串联改为并联,但一票否决并未动摇。修改后的环评法第二十五条依然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不过,其他人却不这么看,环评法的修改应该保持环评前置不动摇,不能以简政放权的名义带动各地淡化环评前置的地位。《南方周末》在报道中援引了相关环境法学家的解释:由于此次修订属于争议不大,条文不多的修改,所以可以由常委会直接审议和表决,不需要征求公众意见。这样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不仅得到优化,而且节省了大量办理审批的时间。公众参与之所以重要,最直接的理由就是,他们要为企业可能产生的污染买单,潜在受害者的身份理所当然应该参与到环评的整个过程中来。
关于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在修法之前的媒体讨论并没有达成一致关于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在修法之前的媒体讨论并没有达成一致,一部分人认为环评前置的条件应该取消,因为它会影响企业的效率,还会滋生腐败,出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现象。法律的修改也不是单独进行,而是与其他5部法律打包进行。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事后监管和环评后监督的体系。相比于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促进公众参与才是环评法修改的重点和核心。
这是一个接一个的串联方式。这次环评法最重要的修改是取消环评前置,动摇环评威力的根基,岂能悄悄进行?考察这次环评法突然修改的动机,我们必须把6部一起打包修改的法律放在一起看。
然而,这次环评法的修订真的是争议不大吗?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另外一个让人感到意外的地方是,这次环评法的修正草案并没有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对于环评法而言,修改的一个重点内容是,取消了环评前置的限制。环评法修改需要大刀阔斧,真正体现公众参与虽然不同阵营的人在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立场,但是他们都希望在环评法的修改中提升公众参与环评法修改需要大刀阔斧,真正体现公众参与虽然不同阵营的人在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立场,但是他们都希望在环评法的修改中提升公众参与。相比于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促进公众参与才是环评法修改的重点和核心。另外一个让人感到意外的地方是,这次环评法的修正草案并没有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次环评法最重要的修改是取消环评前置,动摇环评威力的根基,岂能悄悄进行?考察这次环评法突然修改的动机,我们必须把6部一起打包修改的法律放在一起看。
公众参与之所以重要,最直接的理由就是,他们要为企业可能产生的污染买单,潜在受害者的身份理所当然应该参与到环评的整个过程中来。换句话说,如果环评审批没有通过,那么其他报告审批也办不下来。
不过,这个消息可能并没有引起很多人关注,整个修法过程都是静悄悄的。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事后监管和环评后监督的体系。
而在此之前,关于环评法的修改并没有出现在人大的立法工作的议程中。《南方周末》在报道中援引了相关环境法学家的解释:由于此次修订属于争议不大,条文不多的修改,所以可以由常委会直接审议和表决,不需要征求公众意见。
这次环评法的修改虽然取消了环评的前置条件,串联改为并联,但一票否决并未动摇。这样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不仅得到优化,而且节省了大量办理审批的时间。其实脉络很清晰,这是国务院精简机构、简政放权下的规定动作。不过,其他人却不这么看,环评法的修改应该保持环评前置不动摇,不能以简政放权的名义带动各地淡化环评前置的地位。
修改后的环评法第二十五条依然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为什么会这样?环评法修改静悄悄,公众意见无踪影这次环评法修改来的突然,去的匆忙,既没有任何预兆。
然而,这次环评法的修订真的是争议不大吗?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所谓环评前置就是,环评的行政审批优先于其他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是它们的前置条件。
对于环评法而言,修改的一个重点内容是,取消了环评前置的限制。根据人大新闻网的消息:6月27日,相关法律修正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发布了修改决定。
关于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在修法之前的媒体讨论并没有达成一致关于是否要取消环评前置,在修法之前的媒体讨论并没有达成一致,一部分人认为环评前置的条件应该取消,因为它会影响企业的效率,还会滋生腐败,出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现象。环评法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岂能被关起门来悄悄摆布?必须 大刀阔斧式改革,让公众真正参与,才能防止环评变成摆设。法律的修改也不是单独进行,而是与其他5部法律打包进行。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口气修改了6部法律,其中就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评法)。
环评前置被取消后,就给不同部门并行办理手续提供了空间,形成了并联的方式。这是一个接一个的串联方式
(2)烟尘烟气监测设备十一五期间的爆发式增长期已结束,目前市场进入平稳期,2014年烟尘烟气监测设备销量增速为23.97%,市场销量占比为25%,未来新增指标的监测、监测面的扩大以及仪器自身的更新换代是烟气监测设备市场增长的动力。目前,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仍处于需求释放阶段。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环境监测产品销量2012年出现大幅增长,同比增长45.1%,2014年我国共销售各类环境监测产品43232台(套),同比增长率达25.31%。